遊艇自駕必備入場卷
- 20噸級、24公尺級距以下遊艇牌駕駛資格 -
完成課程報名即可預約免費自駕體驗
什麼是遊艇駕照? 跟動力小船駕照有什麼不同?
同為交通部航港局核發之執照,使用於航港局管轄之載客小船/動力小船/遊艇之牌照船舶
但與漁船牌之主管機關不同,因此無法完全替代船員證搭乘與駕駛漁船牌照船舶資格
動力小船駕照: 駕駛20噸(含)以內動力小船牌/載客小船牌之船舶駕駛資格
遊 艇 駕 照: 駕駛24米(含)以內遊艇牌之船舶駕駛資格

自用動力小船駕照
終身持有,無須換照
營業用動力小船駕照
每五年免試換照
使用資格至65歲後轉為自用
二等遊艇駕照
終身持有,無須換照
自用級跟營業級有什麼差異?
現階段自用級跟營業級的報考資格無差異,儘管無任何海事學經歷者,也可以直接報考營業級考照。
在學科考試難度上,營業級所須準備的題庫內容會相對較多,但難度差異不大。
術科考試項目完全相同,僅有考試船型上的大小差異。
在受訓上課內容則是一致,因此在花同樣的時間準備考試,許多取得駕照的學員都建議不如一次到位取得兩張證照,所以目前有高達九成的學員都選擇直接考營業級。
P.S : 營業級駕照向下相容也可駕駛自用遊艇,但自用級駕照則無法向上駕駛非自用遊艇。
自用級 –
考過取得自用級動力小船駕照,可駕駛約12米或20噸以下自用牌遊艇,一年後才能換得二等遊艇執照,但仍無法取得營業駕駛資格,若之後想換取營業資格,則須再重新報考營業級的駕訓受訓與考照。
營業級 –
目前報考營業級無需任何海事學經歷條件
一次到位考過同時取得 動力小船+二等遊艇 兩張證照
並可開20噸以下載客小船/動力小船與24公尺以下非自用遊艇/帆船之駕駛資格。
*如果沒考過只要重繳規費就能重考:
學科重考費1500元,術科重考費2300元,兩科補考3500元
學科能重覆來聽課,術科如有需要可在考前安排自費複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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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怕暈船怎麼辦?
都在河道與湖泊上練習,不會像外海會有大的風浪所以都很平穩!
◎駕照是國際通用嗎?
因各國法規以及水域不同,所以並不會有國際的遊艇駕照,在台灣開遊艇一定要有這張駕照唷!
◎何謂動力小船 ?
可駕駛總噸位未滿20噸之動力船隻,大部分在遊艇港看到的都是在這噸位以下,擁有此執照您可於假日休憩時租用船隻進行駕駛出航。(考取營業用動力小船可領取二等遊艇駕照)
*法規之相關名詞定義:
二等遊艇駕駛:指持有二等遊艇駕駛執照,駕駛全船未滿24公尺遊艇之人員。
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:指從事客貨運送而受報酬為營業之20噸級以內動力小船駕駛。
◎考試地點在哪裡?
原場地考照,惟實際考試時間地點依航港局公告為準,本協會會協助報名考試及後續領證程序。
◎體檢有特別規定嗎?
因爲航港局考試,所以需使用航港局規定之動力小船體檢表,建議可至公立醫院、教學醫院掛號體檢,攜帶身分證及證件照兩張、動力小船體檢表即可。

課程內容
◎學科:海事法規與避碰規則、航海常識、船機常識、船藝與操船、氣(海)象常識、通訊與緊急措施共六項
◎術科:離岸、直線前進、後退、轉彎、S型前進、人員搜救、靠岸 共七項
報名資格
年滿18歲以上(營業級65歲以內)、無槍砲彈藥/走私...等刑事前科、無色盲、行動可自理者
近期遊艇駕訓開課資訊
【台北-南港班】
通順-興航遊艇專班開課資訊
近期開課時間
2023/10/21~11/06
(一)學科(六天)
上課時間:周六、日 - 早上八點半至下午五點半
上課日期:10/21-22,10/28-29,11/04-05
上課地點:
台北市南港區成功路一段32號 (google maps : T1台灣企業總部)
或 線上教學課程
*學科可接受請假/補課
*目前採線上課程與實體課程並行,可自行選擇上課方式
*T1台灣企業總部停車資訊: 附近路邊停車格、總部對面停車場
(二)術科(二天)
上課時間:平日 - 早上八點至下午五點
上課日期:10/30-31,11/01-03、11/06
上課地點:桃園市大溪區-石門水庫阿姆坪遊艇碼頭
(Google maps : 阿姆坪停車場)
*術科上課採分組分流,六天當中挑選兩天上課即可
課程費用
◎營業級:原價25000元/人
◎二等遊艇考照:原價20000元/人
營業級優惠專案
早鳥優惠-24,000元/人
三人團報-22,500元/人
※優惠方案不可重複使用
備註
班別特色: 原場地考試,交通較不便利 *術科備考難度較低
費用包含:套裝教材、保險、學、術科教學費用,實習船隻費用等
費用不包含:考照費(報考規費)、領照費、體檢費、交通費及餐飲費。
退費辦法:
依台北市政府訂定之「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」第三十三條規定辦理,補習班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:
-
學生於開課日前第六十日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,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五,惟補習班所收取之百分之五部分超過新臺幣一仟元者之部分,仍應退還。
-
學生於開課日前第五十九日至第八日提出退費申請者,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。
-
學生於開課日前第七日至第一日提出退費申請者,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 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八十。
-
學生於實際開課日期起第二日(或次)上課前(不含當次)提出退費申請者,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七十。
-
學生於實際開課日期起第二日(或次)上課後且未逾全期(或總課程時數) 三分之一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,補習班應退還約定繳納費用百分之五十。
-
學生於實際開課期間已逾全期(或總課程時數)三分之一者,補習班所收取 之當期費用得全數不予退還。
補習班招收學生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收費超過一學期者,該學期部分適用 前項規定退費,其餘所收費用應全額退還。第一項約定繳納費用總額,不得扣除補習班訂定之報名費、訂位金或其他收費項目。補習班所收取之代辦費應全額退還。但已購置成品者,發給成品。
【桃園班】
通順-興航遊艇專班開課資訊
近期開課時間
2024/01/06~2024/01/29
(一)學科(六天)
上課時間:周末六、日 - 早上八點半至下午五點半
上課日期:1月06-07日,1月13-14日,20-21日
上課地點: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32號11樓 *桃園市工業會
(google maps : 桃園市工業會) *附桃園市府廣場地下停車場
或 線上教學課程
*學科可接受請假/補課
*目前採線上課程與實體課程並行,可自行選擇上課方式
(二)術科(二天)
上課時間:平日 - 早上八點至下午五點
上課日期:01月22-23-24-25-26日、01月29日
*以開課當天公告安排其中兩天的日期為準。
上課地點:桃園市大溪區-石門水庫阿姆坪遊艇碼頭
(Google maps : 阿姆坪停車場)
*術科上課採分組分流,六天當中挑選兩天上課即可
課程費用
◎營業級:25000元/人
◎二等遊艇:20000元/人
營業級優惠專案
早鳥優惠-24,000元/人
三人團報-22,500元/人
※優惠方案不可重複使用
費用包含:套裝教材、保險、學、術科教學費用,實習船隻費用等
費用不包含:考照費(報考規費)、領照費、體檢費、交通費及餐飲費。
退費辦法:
依台北市政府訂定之「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」第三十三條規定辦理,補習班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:
-
學生於開課日前第六十日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,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五,惟補習班所收取之百分之五部分超過新臺幣一仟元者之部分,仍應退還。
-
學生於開課日前第五十九日至第八日提出退費申請者,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。
-
學生於開課日前第七日至第一日提出退費申請者,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 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八十。
-
學生於實際開課日期起第二日(或次)上課前(不含當次)提出退費申請者,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七十。
-
學生於實際開課日期起第二日(或次)上課後且未逾全期(或總課程時數) 三分之一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,補習班應退還約定繳納費用百分之五十。
-
學生於實際開課期間已逾全期(或總課程時數)三分之一者,補習班所收取 之當期費用得全數不予退還。
補習班招收學生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收費超過一學期者,該學期部分適用 前項規定退費,其餘所收費用應全額退還。第一項約定繳納費用總額,不得扣除補習班訂定之報名費、訂位金或其他收費項目。補習班所收取之代辦費應全額退還。但已購置成品者,發給成品。
【台北-中山班】
台灣遊艇帆船協會開班資訊
近期開課排程
2024/01/09~2024/01/26
2024/02/20~2024/03/08
每月開課,十五人即成班,二十人滿班,課程為期三週
【營業級】
◎學科:每週二、三、四、五 18:00~22:00,三週/共12天
◎術科實作:每週六、日 08:00~12:00、13:00~17:00 ,分組練習
【自用級】
◎學科:每週二、三、四、五 18:00~22:00,一週半/共6天
◎術科實作:三個週六、日 08:00~12:00、13:00~17:00 ,分組練習
課程地點
◎學科 : Google meet 線上課程
◎術科 : 大直美堤碼頭
搭乘捷運板南線至忠孝復興站轉乘木柵線至劍南路站3號出口
往內湖區敬業三路直走至樂群一路看到基16號水門。
Google map請導航至 碼頭乾杯
課程費用
◎營業級:限時優惠 18,000元(原價:25,500元/人)
◎自用級:限時優惠 15,000元(原價:21,000元/人)
備註
班別特色: 原場地考試,交通便利 *術科備考難度較高
費用包含:套裝教材、保險、學、術科教學費用,實習船隻費用等
費用不包含:考照費(報考規費)、領照費、體檢費、交通費及餐飲費。
*保險:身亡事故意外200萬+傷害醫療20萬
退費政策
依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訂定之「台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」第三十三條暨有關規定辦理
(一) 開課日前第六十日以前 - 退百分之九十五。
(二) 第五十九日至第八日以前 - 退百分之九十。
(三) 第七日至第一日以前 - 退百分之八十。
(四) 實際開課日期第二次上課前 - 退百分之七十。
(五) 第二次上課後且未逾全期三分之一期間內 - 退百分之五十。
(六) 逾全期三分之一 - 不予退費。
*以上皆以當期實際繳納之學費為依據
*上課前後未能通過體格檢查者,如已繳費,全數退還已繳費用